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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院级个人荣誉称号的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08:41

关于评选院级个人荣誉称号的说明

 

、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1、评选条件:

(1)研三学生申请者须以华侨大学为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N号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需附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复印件);研二学生申请者须在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上有良好表现,如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参编教材、申请发明或专利等;研一学生申请者需在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上有优异表现,科研潜力突出。

(2)具备当学年校研究生奖学金条件:参评校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的,学年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需占学习课程数的80%以上,且成绩为优的课程数占学习课程数的40%以上;参评校研究生二等奖学金的,学年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需占学习课程数的80%以上,且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年各门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4推荐名额:每班可推荐1名班级两委优秀学生,由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研究决定。

 

二、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1)评选条件:

担任学院研究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带头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一年内未受违纪处分。

(2)推荐名额:

每班可推荐2名班级两委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研究决定。(两委:正副班长、正副团支书)

 

、院三好生”荣誉称号

评选条件:(1)获得当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业一等、二等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学金);

(2)在上述基础上,学生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者或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可优先评选。

 

四、以上荣誉称号均以奖状形式给予精神方面的鼓励,不涉及奖金支持。现将相关表格附上,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于2014年11月25日前将相关表格上交至学院办公室,并发电子版至2634112926@qq.com,逾期作废!

 

五、其他事项:

1、详细评选条例请查阅《华侨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0年8月印发)、《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2年8月修订)、《2012-201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暂行)》(2013年9月印发)。上述通知中未尽事宜(如参评条件等)请参阅《学生手册(研究生适用)》(2013年)的相关规定。

2、各班级能认真组织,评选时要严格掌握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评选。

3、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成果虽居楼幢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4、一年内有因违纪受处分的,或者因违纪被相关单位通报批评1次及以上或者因查课缺勤被通报批评达3次及以上者,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

2013-2014学年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研究生荣誉  称号报送表

 

序号

申报

项目

姓名

性别

专业

学号

担任

职务

政治

面貌

本学年

获奖情况

社区表现分

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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