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2024学年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教师系列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聘用委员会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具体名单:
主任委员:林怀艺
副主任委员:高炳亮、曹文宏、张宇
委员:曾文婷、骆文伟、赵琰、吕毅辉、肖振南
二、高聘、续聘、试聘、低聘细则及办法
(一)高聘
1.已完成上个聘期全部任务且业绩突出,聘期内考核都为“合格”以上,满足高等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的,在高等级岗位存在空岗的条件下可申请参与更高等级岗位的竞聘。
2.符合晋级岗位条件的人员采用竞争性方式择优高聘,以本聘期(聘期内晋升职称的以聘现岗以来)完成的业绩申报,按表格梯次由学院聘用委员会投票决定。同等条件下,教学及人才培养工作突出者优先,非越级晋升者优先,满一个聘期者优先,主动承担境外生培养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者优先。
3.教师岗位高聘条件
(1)正高二级岗(占比10%)、正高三级岗(占比30%)
按学校相关条件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竞聘。
(2)正高四级岗(占比60%)
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副高五级岗(占比20%)
受聘七级岗位,上个聘期完成四级岗位聘期任务
受聘六级岗位,上个聘期除完成聘期任务之外完成表格1-6中任1项。
副高六级岗(占比40%)
受聘七级岗位,上个聘期除完成聘期任务之外完成表格1-7中任1项。
(5)副高七级岗(占比40%)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八级岗(占比30%)
受聘十级岗位,上个聘期完成七级岗位聘期任务
受聘九级岗位,上个聘期除完成聘期任务之外完成表格1-7中任1项。
(7)中级九级岗(占比40%)
受聘十级岗位,上个聘期除完成聘期任务之外完成表格1-7中任1项。
(8)中级十级岗(占比30%)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初级十一级岗位(占比50%)
受聘初级职称,上个聘期完成聘期任务
初级十二级岗位(占比50%)
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续聘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三聘期可申请续聘第二聘期岗位等级。
(1)已完成第二聘期全部任务的。
(2)未全部完成第二聘期任务,且各项任务均不为零(以下简称“部分完成任务”),在所在单位(其他人员在同系列岗位,下同)部分完成任务人员中排在前30%以内的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个聘期的;同等条件下,主动承担境外生培养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者优先。
(3)第二聘期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双肩挑人员”,第三聘期不再承担管理工作,回到教学科研岗位的。
(4)在第二聘期内,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挂职、借调、外派一年以上的。
(三)试聘
完成聘期任务情况在所在单位部分完成任务人员中排在30%-80%以内的,第三聘期可试聘第二聘期岗位等级。
(四)低聘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三聘期须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1)第二聘期各项任务中有一项完成情况为零的;
(2)完成聘期任务情况在所在单位部分完成任务人员中排在后20%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转岗教师参照学院同等级教师,符合高聘条件给予高聘。
2、其他岗位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高聘、续聘、试聘、低聘根据上个聘期个人业绩由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全体委员投票产生。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