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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马万祺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奖励基金奖励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4日 17:56

华侨大学马万祺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奖励基金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华侨大学研究生的学术水平,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质量,促使更多的研究生优秀论文脱颖而出,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由澳门特区知名人士马万祺先生设立本基金,奖励基金每年10万元,5年共50万元。为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评奖范围

当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三条 奖励对象

(一)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二)获得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三)获得华侨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依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四)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被SCISSCIEI[1]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发表在高级别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

1.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50000元:

2.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15000元。

(二)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获得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6500元;

2获得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等奖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4000元。

(三)华侨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获得华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2500元;

2.获得华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1500元;

(四)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被SCIS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发表在高级别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1.被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被EI收录、被一类期刊刊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

3.被二类期刊刊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4.被三类期刊刊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第五条 申请办法

1.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省级优秀博士论文(上一年度71到本年度630之间)的学生,须于本年度75前将获奖证书送研究生院查验。

2.申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者,按《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

3.上一年度71到本年度630之间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以及被高级别期刊刊载的论文,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由培养单位汇总,并于915前将申报者的申请表、论文复印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以及培养单位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第六条 审批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以及被高级别期刊刊载的论文,经公示后报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资金管理

5年奖学金共50万元,根据当年研究生获奖情况据实发放。5年内如奖励金额超过50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足。如奖励金额不足50万元,奖励年限顺延。

第八条 学位论文重复获奖者,以最高奖颁发奖金。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1] 备注: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

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EIEngineer Index):工程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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