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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2020学年

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44

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于9-11月份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符合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科研成果情况、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2.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

3.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

4.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的学生中产生。

5.我院将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审细则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后开展评审工作。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所有材料要在10月中旬报送上级部门,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班级抓紧时间,在10月9前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成绩单和成果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办公室。所送材料要按照说明填写完整,手续完备,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582535811@qq.com

2.请各班级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10月26前、荣誉称号评审材料分别11月4前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并将各类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582535811@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6167121

办公地址:E5-506

附件:

1.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19-2020学年)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19-2020学年)

6.硕士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19-2020学年)

7.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8.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2019-2020学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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