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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6:35

根据教育部、华侨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具体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名单为准;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接收推免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四个方向。

三、培养方面(本校推免生提前跟班修读)

取得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华侨大学在读优秀本科生,允许跟班修读除公共课之外的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

(一)跟班修读审批程序

凡符合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条件且有跟班修读愿望的人员,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或研究生课程开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跟班修读申请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培养相关),提交到培养单位或课程开设单位,经培养单位或课程开设单位审核,研究生院批准。跟班修读申请必须在课程开设前两周审核批准完毕,通过后方可跟班修读相应研究生课程。

(二)跟班修读课程费用

不收取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费用。

(三)跟班修读课程学分认定

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且所修课程与修读人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所属课程相同或相近,跟班修读课程与对应课程的学分可以承认。跟班修读课程学分认定由修读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成绩认定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院批准。

跟读生的学习方式与管理办法与在籍研究生相同,但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应在其被正式录取后方可进行。

四、报考流程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一)网上报名

有意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学院并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申请材料。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复试通知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通知

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有权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凡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已录取推免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92-6167129

学院2025年推免生咨询QQ群:700316500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厦门校区)

邮箱:wengyongkun@hqu.edu.cn


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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