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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6:25

根据教育部、华侨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接收推免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四个方向。

三、培养方面(本校推免生提前跟班修读)

取得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华侨大学在读优秀本科生,允许跟班修读除公共课之外的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

(一)跟班修读审批程序

凡符合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条件且有跟班修读愿望的人员,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或研究生课程开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跟班修读申请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培养相关),提交到培养单位或课程开设单位,经培养单位或课程开设单位审核,研究生院批准。跟班修读申请必须在课程开设前两周审核批准完毕,通过后方可跟班修读相应研究生课程。

(二)跟班修读课程费用

不收取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费用。

(三)跟班修读课程学分认定

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且所修课程与修读人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所属课程相同或相近,跟班修读课程与对应课程的学分可以承认。跟班修读课程学分认定由修读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成绩认定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院批准。

跟读生的学习方式与管理办法与在籍研究生相同,但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应在其被正式录取后方可进行。

四、申请流程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一)考生填报志愿

有意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学院并按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申请材料。9月26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8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录取

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92-6167128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厦门校区)

邮箱:187114369@qq.com

 

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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