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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15:49

 

关于开展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

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加强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切实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0日-12日

二、活动地点

广州

三、活动内容

   走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相关高校,开展主题研讨等。

四、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非毕业班),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骨干。

五、活动流程

1.个人报名。有意向参加的研究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4月15日上午12:00前向学院报名,并提供成绩单、任职证明等报名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1名境内研究生与1名境外研究生(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人数不能超额),并于4月16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报名材料与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两校区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管办邮箱。校级研究生组织成员报名表直接提交至两校区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3.组织面试。4月16日下午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人员确定。综合申报材料及面试表现,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员名单。

六、注意事项

各学院推荐材料请按规定时间提交,逾期不再接收。确定参与人员后,若无突发紧急事项,均不得退出。因个人原因退出而造成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1.2019年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报名表

      2.2019年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2019年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一寸免冠照片)

学  号

学   院

年  级

专   业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生源地

个人手机号码

家庭电话号码

证件类型

□港澳通行证   □台胞证

□护照  □身份证(境内生)

证件号码

入学以来课程优良率

担任职务

获奖情况

个人主要事迹

学院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另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



附件2

2019年研究生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院(盖章):

序号

学院

姓名

性别

学号

年级

专业

生源地

个人手机

号码

家庭电话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入学以来优良率

担任职务

备注

备注本表请于416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研管办邮箱yg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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