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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2-2013学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14:45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关于填报2012-2013学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13)27号)的时间安排和要求,为保证科研考核的顺利进行,现将科研信息网上填写与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个人进入信息门户-系统链接-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主要填写本学年(201261-2013年5月31)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并对承担各类项目的科研分进行分配。以华侨大学申报立项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获奖、专利等科研信息已由科技处、社科处统一导入科研管理系统(个人不必填写)。有遗漏的其它项目(如与其它单位合作且有到款经费或无法确定级别的科研项目),请各单位于520日前按要求统一汇总(见附件),其中数学科学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物医学学院(分子药物研究院)、工学院报送科技处;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报送社科处(新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因人员刚分配,且尚未确定科研秘书,本年度科研考核暂由原学院负责审核)。

二、填写要求

1.对成果信息填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单位科研秘书和科技处、社科处审核时将不予通过,直接做退回处理后,由个人重新填报提交。

2.科研项目分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管理系统认定的科研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直接分配至项目组成员,并提交审核。

3.所有论文、著作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华侨大学,由第一作者负责填写完整的科研信息,其他成员不得重复填写。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导师可按第一作者计,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只能计算1人次。

4.所填写的论文必须上传CAJ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如未能提供CAJPDF格式的,个人必须提供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学院和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

5.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以科技处公布的2011年度检索数据为准(光盘版),其余一律不予认定。在填写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该论文在科技处汇总表中的“序号”。同时被几种检索系统收录的,只填写最高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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