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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0:56

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公  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报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8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为顺利开展我校2019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9年我校管理岗位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人。其中入住男生公寓的男性辅导员17人,入住女生公寓的女性辅导员6人,留学生辅导员2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2019年公开招聘专辅导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需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综合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研判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9年5月1日—9日)

   应聘者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nw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2019年5月5日—10日)

   人事处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通过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者可在5月1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2019年5月16日—17日)

   1.复审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7日18:00。

   2.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联系电话:0931-7971991)。

   3.复审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②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党员材料证明(由组织部门出具党员证明)。④本人简历一份。⑤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⑥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证明还需注明是否为学术型硕士和能否在7月底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2019年5月19日)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15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22日在校园网上公布。

   (五)面试(2019年5月24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于5月23日8:30至18:00至学校人事处(行政1号楼319,联系电话:0931-7971991)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七)审查

   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录用者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因审查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心理测试及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审批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

   (十一)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十二)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3.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西北师范大学纪检部门反映。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见《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71609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

                                            2019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9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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