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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17:17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326

 

 

 

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我处在对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统一上传《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至“申报系统”,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4.正式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一式7,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5.本次网络填报项目基本信息截止日期为531,请各申报者务必于201363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我处,同时发送《申请评审书》、《项目申请一览表》电子版(主题命名为“**学院**老师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材料”)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 系 人:卢建华陈俊源

联系电话:0595-226936320592-6161800

 

附件:1.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2.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419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4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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