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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17:15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317

 

 

 

关于厦门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正式展开,现将我校评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评选原则。通过评奖,进一步激发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紧贴社会实际,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进一步繁荣发展厦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二、学科组和成果形式

1.本届评奖设置8个学科组:1)经济与管理学科;(2)文史哲学科;(3)政治与法律学科;(4)教育学科;(5)综合学科;(6)对策研究经济类;(7)对策研究社会文化类;(8)对策研究综合类。其中(1)至(5)归为理论研究类(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以全国、海西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的成果),6)至(8)归为对策研究类(以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的成果)。申报者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组,以便按所报学科组进行评审。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对申报项目分组作适当调整。

2.申报的成果形式包括:1)专著;(2)教材、古籍整理;(3)工具书、科普读物;(4)译著;(5)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咨询报告);(6)论文(系列论文)。其中(1)至(4)归为著作类,(5)至(6)归为论文类。申报人应根据申报成果的形式从(1)至(6)中进行选择。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

1)参评理论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申报参评对策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以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可以是在各级报刊(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证明已被市、区两级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成效)。

2.成果时限

1)申报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出版或发表于2009101日至20121231(含当日)期间;

2)时限确定标准:由出版社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印刷的时间为准,再版、再印时间无效;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转载和摘登的日期无效;没有出版或发表的对策研究成果,根据其被市、区两级实际部门采用的时间来确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数量:每人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三项。此次评奖任何个人或集体获奖总数不超过两项,其中基础理论研究类奖项最多一项、应用对策研究类奖项最多两项。

4.成果形式:

1)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其中单篇论文可作为个人成果形式申报。主题集中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形式申报。主题分散的个人论文集,只以其中单篇论文形式申报;

3)围绕同一专题,作者相同、标题相同的一组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虽围绕一个专题但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或作者各不相同的一组论文,不视为系列论文,只能以其中某单篇论文申报;

4)社科类译著申报时,论文应附外文原件或复印件。专著至少应附外文原件(复印件)的一个章节。用外文撰写发表的论著,论文要求附整篇译文,专著要求附不少于一万字的中文内容摘要;

5)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科书;

6)普及读物应是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读物。

5.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2)文学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描述性的资料书、新闻报道和宣传性文章,以及电子音像作品;

3)已得到国家部委、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4)未公开发表和出版又无被厦门市、区两级实际部门采纳应用证明的成果;

5)版权有争议的成果。

四、申报步骤

1.申报人下载《厦门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与申报成果形式对应的《厦门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见附件2-6)。

2.用计算机填写《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均用A4纸双面印制并分别装订。《专家评审表》必须与申报成果形式对应,且填写内容不含本人及单位信息。

3.我处将对《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查:

1)申报成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2)申报表格填写是否实事求是,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

3)《专家评审表》有无隐去申报主体及其单位信息;

4)除一份原件外,其余5份申报成果是否经过匿名处理;

5)无出版或发表时间证明的对策研究成果,是否提供被市、区两级实际部门采纳证明,且采纳时间符合本次评奖的规定;

6用笔名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由学会或单位在审核意见中加以证明,方可申报;

7)申报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五、申报受理时间及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受理时间:2013425日前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经社科处审查合格的《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

2.《专家评审表》一式10份、参评成果一式6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原件1份、进行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

3.各申报者须将《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申报成果(含附件)按顺序装袋,每项一袋,每袋封面须写上申报者姓名及所在单位。

4.电子版《申报评审表》请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

联 系 人:卢建华  陈俊源

联系电话:0595-226936320592-6161800

 

附件:1.厦门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专家评审表(专著)

3.专家评审表(教材、古籍整理)

4.专家评审表(译著)

5.专家评审表(工具书、科普读物)

6.专家评审表(论文)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3月26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3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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