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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17:14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316

 

 

 

关于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研工作,提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福建省教育厅2013年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一)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

(二)把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标准。

(三)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

(四)积极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联合的科技类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科技类项目。

(五)积极鼓励开展理论和实际课题的研究,推动学术和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能推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社科类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省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A类系我省教育厅立项并提供经费资助的项目,重点项目教育厅每项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一般项目教育厅每项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依托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二)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以下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2.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须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

4.须承担过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

(三)一般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以下条件:

1.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2.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请人,须由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教育科研A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应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省高校创新团队为依托。

四、申报材料的填报及受理时间

各项目申报人须于2013515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年版,见附件)一式3份交至社科处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建华 陈俊源

联系电话:0595-226936320592-6161800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年版)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322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3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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